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内容包括三大块:第一对土地本身的补偿,这个叫做土地补偿费。第二是对被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这个叫做安置补助费,第三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比如水井,管道,看守得房屋,大棚等附属物以及青苗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