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老爸正在监外执行,因为昨天和以前的朋友聚众斗殴差点被警察抓到,他想让我代替他问一下,监外执行有可能收监吗?什么情况下会被收回监狱里面继续刑期?

帮助10人 3.8w浏览 匿名 2019-08-15 广西防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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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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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全文
    14 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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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全文
    14 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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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正在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有可能收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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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人员能正常工作吗?
监外执行人员不能正常工作,此时对当事人来说的话,人身自由需要受到限制。对于监外执行的人员来说,仍然是在服刑的期间,等到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需要收监处理。这是法律当中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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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的条件有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人民检察院对法院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实施了严格的司法监督,这一过程便可以概括为:
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审查——决定再审(或予以驳回)——展开再审。
具体而言:
首先,检察院需要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遵守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法律审核与监督,审核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庭是否符合法定的组成标准及操作规范,是否存在应当回避却未被及时处理的情形;
第二,审判案件的程序是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第三,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障,是否存在侵犯人权的现象;
第四,审理过程中所做出的各项决策是否准确无误且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不当之处;
第五,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违规行为,若发现此类问题,检察院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并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十六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
下级人民检察院对有管辖权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
第十七条
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管辖,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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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监外执行可以考驾照吗
不可以考驾照。一般只有正在怀孕,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而对于这种身体状况的犯罪分子是不能够考驾照的。监外执行的期限最长不能够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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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非法集资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解析:
非法集资案件中,若情节严重,将被判定构成犯罪。
在我国,非法集资通常是指采用诈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行为。
这种行为涵盖了两个具体的犯罪类型,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尽管非法集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当其涉案金额达到特定标准或情节较为恶劣时便可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而对于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至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直接收监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是的,在案件经过审判并判处实际刑期之后,通常情况下将立即实行收监措施。
然而,对于不符合收监标准的被告,可能会实施监外执行的替代方案。
需要强调的是,在交付执行之前,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权在于负责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
而在交付执行完毕后,监外执行的申请则需由监狱或看守所提交书面建议,并上报至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第十七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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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监外执行条件是什么?
社区矫正监外执行条件是必须是被判处的刑期是比较轻的,而且说罪犯生活不能够自理,所以不能够在监狱里面执行相关的有期徒刑,所以在这种状况可以申请社区矫正监外执行,当然也是由当地的派出所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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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送外卖不开早会罚款50元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物流企业罚金之举实属非法,缘于此类企业并不具备实施罚金的法定权限。
然而,若劳动者因自身过错使企业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则可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向其追偿相关经济损失。
在此过程中,经济损失赔偿数额应以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为准,且必须在劳动者薪酬总额范围内进行扣除。
关于罚则的适用规则如下:
首先,罚款行为的主体仅限于拥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构,并非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皆有权实施罚款。
同样地,并非所有行政机关均享有这种权力,唯有经由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授予此项权力的行政机关方能实施罚款。
其次,罚款的对象仅限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即特定行政机关在行使罚款权力时亦有所限制,仅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任何组织不得对其所属成员进行罚款,包括享有罚款权力的特定行政机关亦然。
最后,罚款的理由仅限于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惩戒。
罚款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其本质属性决定了罚款只能适用于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
对于其他类型的违法行为,即便情节严重,也不得采取罚款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洗钱罪是不是监委管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洗钱罪主要由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队进行控诉与追责处理。
洗钱罪,又称洗钱犯罪,系指犯罪分子在明知是来自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下,为了掩盖、隐藏这些非法收益的真实来源和性质,而采取各种手段提供资金账户,或者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或者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采用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关于洗钱罪的量刑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对于构成洗钱罪的罪犯,应当依法没收其所有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同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按照洗钱数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比例处以罚金;
其次,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按照洗钱数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比例处以罚金;
最后,若单位涉及到上述罪行,则应对该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情节严重,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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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是否需解除矫正
暂予监外执行当然不需要解除矫正,相反,《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在监外执行期间是要依法对犯罪分子进行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都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如果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在收监执行的时候会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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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罪在监狱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可依据如下原则进行:
首先,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按照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来确定量刑的起点:
(1)如果行为导致他人遭受轻伤的伤害结果,其量刑起点应在六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之间;
(2)如果行为导致他人遭受重伤的伤害结果,其量刑起点应在三年六个月到四年有期徒刑之间;
(3)如果行为人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致使他人重伤并达到六级严重残疾的程度,其量刑起点应在十一年到十二年有期徒刑之间;
(4)如果行为导致他人死亡,且伤害手段一般,其量刑起点应在十四年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之间。
但需注意,如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更重刑罚的,则不在此限。
其次,在确定了量刑起点之后,还需要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以及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犯罪事实,对刑罚量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增加,从而最终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名轻微伤受害者,刑期将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
(2)每增加一名轻伤受害者,刑期将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3)每增加一名重伤受害者,刑期将增加一年至两年;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受害者,刑期将增加两个月至三个月;
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受害者,刑期将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
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受害者,刑期将增加二年至二年六个月;
(5)使用刀具等锐器进行伤害的,每次刑期将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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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期间怀孕暂监外执行吗?
监外执行期间怀孕可以继续暂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情况包括怀孕的妇女,所以在监外执行的期间如果怀孕,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其他情形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可以监外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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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律师能申请保外就医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保外就医的适用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几点内容:
(1)被判定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因患有严重疾病而面临短期内丧生的风险;
(2)该等犯人必须存在严重的疾病状况,并经过医疗机构的证明;
(3)需患有严重、慢性疾病且经长期医学治疗未见明显疗效;
(4)提供的相关证据显示其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安全危害的可能性;
(5)没有自我伤害或自残的倾向;
(6)身体残疾程度较重,生活无法自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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