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现在去补办出生证明不需要做亲子鉴定。
【法律依据】
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应到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办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持证人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等出具的造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的证明材料;
(二)接生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三)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已报或未报户口的证明;
(四)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已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文,副页和存根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上与相关证明资料,登记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