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应当扣留其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公安部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较于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的相对“宽松”,新司机要面临更为严苛的管理,一年实习期内扣满12分直接注销驾驶资格,上高速需要3年驾龄的老师傅陪同。此外,对于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更为严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故意遮挡污损、不悬挂号牌更是直接计扣12分,吊销驾驶证。扩展资料:重新拿回驾照
1、你应该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你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你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3、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4、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5、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