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父亲是一个小学的老师,做了几年就升为学校领导高层了,学校办的风生水起,生源越来越多,学校的教育资源也越来越好了,父亲就入了股,民办学校股东投入,股东有什么权利呢?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9-08-22 甘肃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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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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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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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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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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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是指国家组织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组织。学校是培养人才,传授知识的地方。从培养人才的层次上,可分为小学、中学、高等学校;从可否直接培养职业技能来看,可分为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从组织形式来看,能够分为学校和其他教育组织,如训练中心、训练部等。民办学校和非民办学校则是从办学主体上来区分的。民办学校有三个明显特征:
    1.举办人不是国家组织;
    2.资本来源于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3.面向社会举办学校,也就是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和学员,服务于不特定的群体和公民个人,而不是只招收某个团体、公司、行业、系统和特定群体的人为学生或学员。凡是符合上述三个准则的,隶属民办学校。从现实情况来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主要有:公民个人、私营公司和个体工商户、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资本来源渠道来看,有个人自筹资本、个人智力投入(无资本投入)、个人和公司的投资、集资或入股以及捐资等。对于一个特定的民办学校来说,资本来源并不完全是单一的,能够是个人、集体、公司资本的混合。同时,非财政性经费并不排除国有资产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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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0-12-07 18: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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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民办学校当差,民办学校股东投入,股东有什么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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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学校股东会拥有对经营方针进行抉择、对董事会人员进行选拔等等权利。成立股东会的学校一般都属于私立学校,因此股东会的主要职务也就是统筹学校的经营等事务,与企业的股东会权利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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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二倍工资差额计算方法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双倍工资的具体计算方式,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首先,计算周期从劳动者正式入职之日期后一个自然月的次日开始算起,直至满一年的前一天为止,即最长可达11个自然月。
其次,在核算过程中需要将已经发放的工资予以剔除。
最后,双倍工资的实际金额应当以已经支付的工资总额为准,其中包含了佣金、奖金、津贴以及补贴等各类收入。
然而,双倍工资的真实含义并非简单地理解为劳动者每月实际领取到的工资数额的两倍,而是在此基础上减去已经发放的工资部分。
通常情况下,在主张另一倍工资时,具体的计算依据应当根据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进行确定。
此外,双倍工资的支付额度不得低于所在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还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不低于其工资额两倍的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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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董事会必须是股东吗?
培训学校董事会并不一定是股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董事一般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但并不一定必须由股东来担任,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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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美甲店交纳学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您可尝试以下途径解决该问题:
首先与相关的培训机构进行详尽的商议和协商,争取获得合理的补偿或赔偿。
其次,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援助。
此外,如果您觉得权益遭受了严重侵害,您可以考虑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买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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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医学费限额多少以内有法律效益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面临单方面纯车损事故时:
这种情况只涉及到了当事人车辆的损害,并不涉及到任何人身伤亡或第三方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例如仅仅是车辆发生了碰撞外界物体行为,而自己的车辆遭受了损坏,但是外界物体并未因此受到损害甚至无需进行赔偿。
对于此类事故的处理流程较为简洁明了。
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流程:
首先,要尽可能地保留事故现场,若是因影响交通等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维持现场,那么也要拍摄相关证据照片,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告此次事故。
其次,如果损失较小,保险公司将会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查勘,并出具相应的《查勘报告》;
若损失较大,查勘员认为有必要上报交警处理,他们便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然后由交警部门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接下来,车主需将车辆送往指定的维修地点,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修理厂开始对车辆进行修复——车主提车。
其中,定损维修环节是整个过程中的关键所在:
如果车主对保险公司所给出的定损金额存在异议,认为实际损失与定损金额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并且有意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话,可以寻找第三方评估机构,为受损车辆提供车辆损失评估报告。
通常来说,权威的评估机构所出具的报告更具公信力和客观性,同时还具备法律效应。
最后,车主需要提交相关单据以收集索赔资料,并将这些资料提交至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所需的材料包括:
索赔申请书、驾驶证及行驶证、被保人身份证件、车辆修理发票、收款银行卡信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其他可能在事故中产生的费用票据,如若事故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则需要提供施救费发票,若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可能还需要提供高速公路的过路费和过桥费票据。
在完成所有步骤后,保险公司将最终确定赔付金额,财务人员将按照车主指定的账户进行款项划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学历认证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正常情况下,我们的学历认证工作需要大约20个工作日来完成。
然而,若您有意选择使用我们的加急服务,那么学历认证可以在短短的3个工作日之内得到完成。
但请注意,若是在申请过程中遭遇特殊状况,例如学校档案资料的丧失或学校正在休假等不可抗力因素阻碍了查验过程的顺利进行,那么认证所需时间则可能因而被延长。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针对2002年以前的毕业证书,达成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的承诺并非绝对,实际认证时间将取决于毕业证书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认缴未实缴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股东承诺的认缴出资与实际出资数额存在差异,且在此期间股权已经发生了变更,那么股权转让协议中就需要明确约定:
只需甲、乙、丙三方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乙方缴纳的出资额将全数退还。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可视为自愿退出该公司,而公司章程则通常被视为规范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性规定。
在股东大会决议方面,我们遵循的是资本多数原则,即以股权比例作为投票权重进行表决,并且所有股东均需在决议文件上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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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股权转让协议范文
1.1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条款和条件,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股权全部转让给乙、丙方;乙、丙方同意受让前述目标股权。1.2 上述目标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对目标学校的出资比例变更为 %,丙方对目标学校的出资比例变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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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入股后想退股怎么退钱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有限责任制公司而言,其投资者可选择与其同属一家公司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亦或是将手中持有的股份转售给无公司所有权之第三方人士,然而无论哪种情形,均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明确批准方可生效;
至于股份有限制公司方面,该等公司的股东更具有便利性,允许他们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法律许可的渠道,实现股权的自由转让,同时并不意味着必须获得所有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
股权交易完成之后,相关款项即可依约支付至股东指定账户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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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股权转让程序内容是什么?
1、股权转让价款,2、保证,3、债权债务的分担,4、费用的负担,5、违约责任,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7、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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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合伙开店一方转让股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前提下,我不得不指出,实际上并没有一种所谓的“合伙公司”的概念。
依据公司法,公司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
而依照法律规定以合伙形式注册设立的企业,被我们习惯称之为合伙企业,其中包括了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两类。
除此之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合伙企业并不涉及到股权转让的问题,仅有公司才会出现股东持有股权的情况。
在合伙企业中,我们通常将其称为合伙人所拥有的财产份额。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所应关注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其他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当某位股东决定将自己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时,若其他股东有意愿以相同的条件收购该股权,那么他们便具有优先购买权。
其次,股权转让的价格问题。
作为股东,必须对即将转让的股权价值有全面深入的理解,
因此,我强烈建议在转让之前对股权进行合理评估,以便确定股权的实际价值。
最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后直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这段时间内,公司资产的增减由何方负责承担。
由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后直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可能会经历数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股权价值可能会有所增长或者下降,
因此,对于这段时期内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究竟应该归属何方,应当予以明确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法吸储民事起诉能否成功
[律师回复] 解析:
非法集资的现象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并不罕见,当我们发现有民事主体涉嫌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时,我们有权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集资案件能否通过民事途径获得胜诉呢?通常情况下,非法集资案件会被提起刑事诉讼程序,但是无论采取哪种诉讼方式,都必须严格遵循既定的法律规定来审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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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会议股东差旅费可以报销吗
股东参加股东会期间的差旅费正常情况下都是可以报销的,没有在本公司任职的股东,而且也没有发生任何的职务行为,股东个人产生的这些费用就不能在本公司报销。而且公司可以报销的股东的差旅费,也必须是合理的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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