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按以下程序办理质押合同登记:
1、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
2、向中国专利局索取登记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签名用章;
3、按《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提交(寄交或面交)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权的有效证明、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按规定缴纳登记费;
5、当事人提交了齐备的申请文件并已缴费之日为登记申请的受理日,由此开始专利局起动审核程序,依法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6、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7、不论登记申请得以批准与否,中国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