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工伤的赔偿
《工伤标准》是一部与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相配套的医学鉴定标准,其赔偿方法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已明确规定,赔偿项目包括:
(1)工伤医疗费;
(2)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生活护理费;
(5)丧葬补助金;
(6)供养亲属抚恤金;
(7)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8)辅助器具费;
(9)工伤康复费;
(10)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职工工伤残疾补助金的赔偿分为两种情况:
(1)一到四级伤残是一种赔偿方法;
(2)五至十级伤残是另外一种赔偿方法。
2.五至十级伤残
残疾补助金包括: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者,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