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哺乳假,跟产假有什么关系
哺乳假是指女职工专门喂养婴儿假期,其必须在产假期满后申请。每天一小时的叫授乳假,产假后的6个半月叫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三、哺乳假假期时长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1、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2、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3、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4、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5、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法规给予女性的优待条款是对女性的关怀,尤其当哺乳假中体弱儿的情形发生时,当了妈妈的女性需要多些时间照顾孩子。法律之下,也有人情,希望更多的企业能履行这些条文,让女性职工享受属于自己的权益,兼顾工作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