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酒驾者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知道过量饮酒的危害,更应知晓酒后驾车为法律所禁止且具有高度危险性,但却因缺乏自控力导致醉酒,其应对自身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与王某共同饮酒的行为本身并无过错,但其与酒驾者共同饮酒的行为产生了附随义务,即共同饮酒人应担负阻止醉驾者在醉酒状态下驾驶的义务。如果共同饮酒人明知醉酒人已经处于醉酒状态,却未能有效阻止其酒后驾驶行为,更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扶助以直接消除该危险状态,故其存在过失,对醉驾者的死亡结果造成的损失应连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