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扩展资料:
由于目前法律没有做出相关要求,所以二手房买卖合同不是必须要公证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只有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以后合同才生效的,那么就必须要办理公证,否则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
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