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
一、甲方原宅基地( ㎡)及房产(五芦头 ㎡)与乙方原宅基地( ㎡)及房产(七芦头 ㎡)调换。
二、产权归属调换后,原乙方的宅基地及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有生之年可以居住,乙方百年以后由甲方及其子女收回;原甲方的宅基地及房产归乙方所有,原房产由乙方拆除后盖新房(房屋拆除须在本协议生效后进行),所有权归乙方。
三、日后如遇拆迁,按产权调换后的权属来享受政府的补贴和置换,即甲方享受宅基地( ㎡)及房产(七芦头 ㎡),乙方享受宅基地( ㎡)及房产(五芦头 ㎡)。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村委会有关见证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仍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附件:双方宅基地复印件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村委会见证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