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劳动法第七十二条限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词是必须,而不是能够,表示这是强制性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限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有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资料号码;
(三)劳动合同时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要求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限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根据第七项的限定,也表明劳动合同法对公司要给员工交纳社保的要求是强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