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发商在建设住宅小区时,将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宽带线路的所有花费分别支付给自来水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燃气公司、有线电视公司、电信宽带运营商,然后把这些花费除天然气初装费以外的花费全部计入开发成本,分摊到每平方米的单价里,房屋出售后,向业主收取天然气初装费,并且开两张发票,每张发票的金额是天然气初装费的50%。这是因为有许多城市的用人单位限定,天然气初装费能够向业主夫妻俩的单位各报销一半。
(三)存量房之前无通天然气,业主入住以后好多年才通天然气的,由燃气公司直接向业主收取天然气初装费,同样开两张发票,由业主夫妻俩的用人单位各报销一半。(二)(三)两种情况存在的问题是:有些用人单位(比如私营公司)不执行天然气初装费补贴的政策,夫妻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公司工作,另一方在私营公司工作的,事实上上自己承受了一半天然气初装费。还有夫妻俩都在私营公司工作的,天然气初装费就只能由自己全部负担了。以上三种方式,国家都无出台文件做强制性或者禁止性的限定。按照“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如果要业主自己承受天然气初装费的,业主只好承受。否则燃气公司不提供供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