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刑是一个量刑幅度,而这个幅度内一般存在最高刑点、最低刑点,还有处在中间位置的各个刑点。“法定刑以下”是指法定最低刑点以下,而不是最高刑点或者中间刑点以下,也不是某一犯罪行为具体应当适用的刑点以下。《减文》错误地把论罪应该适用的量刑幅度内的一个刑点(最高刑点死刑)当作一个独立的幅度,从而错误地认为在该刑点以下量刑就是减轻处罚。事实上并非一个量刑幅度内的任何刑点都可以成为该刑幅的最低刑,只有在该量刑幅度内比照刑种的轻重、刑期的长短才能确定谁是最低刑,如:非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的最低刑是有期徒刑10年,重婚罪的最低刑是拘役1个月。例外的是,绝对确定法定刑因为不存在一个刑罚段,没有高、低之分,所以最低刑就是该绝对刑本身,如犯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是绝对死刑,死刑是它的唯一刑种、刑点,最低刑也就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