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非本省号牌小客车每年在琼通行总天数将不超过120天。
7月31日下午,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对部分小客车实施限行的通告》。
自8月1日0时起,海南将对在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的非本省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小客车采取交通管制。
进入海南省道路行驶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须通过网络、电话或者窗口方式办理登记。每辆车每年通行总天数不超过120天,可多次办理。
《通告》指出,驻琼机构和在琼注册登记企业已在本省使用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实行过渡期通行证备案管理,过渡期于2020年12月31日截止。
未办理登记、通行证或通行证超过有效期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进入本省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四)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且近8年内累计48个月(含)或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含非本人原因漏缴,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定补缴的期限达到8年内累计48个月或连续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