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法定情形:
1.是本案的当事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违反禁止行为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A.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
B.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其他利益;
C.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
D.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