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2014年2月20日,婴儿王某在某附属医院出生,因属早产王某出现危急症状,便入住新生儿科接受治疗。住院期间,该医院对王某采取了吸氧等治疗措施,经诊断治疗后,王某于2014年4月6日出院。出院后的第二日,王某法定监护人担心王某眼睛有异样,即带孩子到另一医院眼科中心进行检查治疗,该眼科中心第次检查后并没有对主某进行治疗,只告知王某接受观察;2014年4月20日,王某继续到该眼科中心接受检查治疗,经该眼科中心再次检查后告知:王某眼睛对电灯及光线有反应但不随光,并告知王某继续接受观察,两个月后再到该眼科中心进行复查。为慎重起见,王某监护人于2014年5月16日将王某第三次送到该眼科中心进行检查,经眼科中心进行B超检查诊断:王某属早产儿视网膜病变。获知该信息后,王某法定监护人即于次日携王某前往一家国内眼科权威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检查诊断:主某视网膜已全脱,已无治疗价值。请思考:1、本案中某附属医院医疗行为产生的后果属于医疗事故吗?为什么?(40分)2、某附属医院和某眼科中心分别应承担什么责任?(30分)

4.3w浏览 匿名 2019-11-25 陕西宝鸡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02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2014年2月20日,婴儿王某在某附属医
一键咨询
  • 西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1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0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5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3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5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5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68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0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3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2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4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2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0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3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6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4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5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2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5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5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4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5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7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0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5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2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4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3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8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2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7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6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4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7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7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8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连云港177****114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792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5****462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王某医疗纠纷案
王某因怀孕临产入住被告医院生产。被告于同日6时许给原告施行了剖宫产手术,7时左右手术结束原告回到病房。9时许,王某在病房接受补液过程中突然出现面色发紫、抽搐、意识不清等症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王某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
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王某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故意谋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审理故意杀人罪案件时,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数额标准,应当以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物质损失作为依据,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从而明确被告方应负担的赔偿金额范围。
对于故意杀害他人的行为,若对受害者人身健康构成了侵害,则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支付治疗与康复所需的合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同时还需赔偿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若致受害人伤残,还需额外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相关费用;
若导致受害人死亡,则还需赔偿丧葬费等各项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许某与王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许某与王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欠20万自救方法有哪些合法途径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信用卡逾期后的自救策略:
首先,您可以尝试向亲朋好友求助,寻求他们的帮助以筹集足够的款项以归还给银行;
其次,若您面临的仅仅是短暂性的经济困境,可考虑向银行申请延迟还款时间,缓解燃眉之急;
再次,银行也为客户提供了停息挂账的服务,只需向银行提出申请即可;
除此之外,您还可以主动联系银行,尝试减免部分还款金额,若无法达成共识,可以选择发起诉讼,以便从法律层面上减轻信用卡债务负担。
关于最低还款额,目前各大银行均设置了相应的最低还款额度,只要在最终还款期限之前偿付最低还款额,便不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但需要注意的是,每日需支付万分之五的利息;
对于分期还款,您可以在最终还款期限之前申请分期付款,根据自身实际还款能力进行分期,同时,分期手续费会随着分期期数的增加而逐步提高;
另外,您还可以通过调整账单日来延长还款期限,然而,账单日并非随意更改,且各家银行对此的规定有所差异,有的银行允许每年更改两次,有的则仅限一次;
最后,您可以积极与银行沟通,详细阐述您的具体情况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以证明您并非有意拖欠还款,而是由于某些合理原因导致暂时无法按时还款。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7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帮信罪附加刑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到帮信罪的审判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首先,若被告确实存在参与了帮信行为的违法事实,并且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层面上的支持,甚至涉及进行广告推广或支付结算等行动,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并处罚款;
其次,如果被告人没有违法事实或者所犯罪行情节较轻时,则可以通过行政处罚方式加以解决,具体实施方案将视实际情况而定。
然而,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能够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惩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额外风险;
3、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婴儿母亲,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戴律师积极代理,帮助其获得缓刑
2014年4月22日,王某某醉酒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陈某某、王某某受伤,其中陈某某为重伤一级,后经伤残鉴定为一级伤残,且案发后一直昏迷未醒。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多少钱构成帮信罪20万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中国现行刑法相关规定,“帮信罪”中的所涉及的结算金额达到了20万元,这实际上是指整个案件所涉及的违法金额。
在处理该类案件时,量刑标准与犯罪金额密切相关,若违法所得超过了1万元,则可视为情节严重,且随着违法所得的增加,量刑也会相应加重。
根据法律规定,犯有“帮信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
然而,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帮助,并且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1.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2.支付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总额超过5万元;
4.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
5.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此类活动;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
7.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2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戴律师积极代理,帮助其获得缓刑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戴律师积极代理,帮助其获得缓刑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附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分别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附条件及附期限的合同规则方面,主要体现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允许附加相应的条件。
然而,对于附有条件的民事行为,若该条件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实际情况下无法实现其预期,则应将此类民事行为认定为无效。
其次,当事人有权就合同的效力进行约定并附加相应的条件。
其中,附有生效条件的合同,只有当条件得以满足时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而附有解除条件的合同,一旦条件得到满足便会失去其法律效力。
此外,当事人为了自身利益而不当阻碍条件达成的,应被视为条件已经达成;
反之,若当事人通过不当手段促使条件达成的,也应被视为条件尚未达成。
最后,当事人同样有权就合同的效力设定附期限,例如附有生效期限的合同,只有在期限到达之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而附有终止期限的合同,一旦期限届满便会失去其法律效力。
所谓的“条件”,实际上是指当事人以未来客观上存在不确定性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属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9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