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如果有争议,那么就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这是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变更抚养权管辖的法院,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民诉意见第十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政部门一般管不着孩子抚养变更的问题,民政部门管理的都是那些孤儿和被社会抚养的儿童,并不包括父母都在的孩子。
孩子的抚养权变更通常以下两种方式:
1.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抚养权变更。这种方式相较于诉讼法律程序,更为高效、快捷。
2.向法院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