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依法转让后,可否在工商局进行变换登记,不影响股东转让的法律效力,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与公司不能律上的关系。
2、股东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中进行变换的,股权即发生变动。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股权变换情况可否在工商局解决变换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但未经登记的,对不知股权变换的第三人不能律效力。 《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职责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给钱额;
(三)给钱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能够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换的,应当解决变换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换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