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一旦发生医疗纷争,病员及其亲属有权在发生意外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2年之内提议医疗意外或者事件的判定。 2.病员丧命的,其亲属应当在病员丧命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议医疗意外或者事件的判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丧命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议,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纷争的两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意外技术判定委员会的判定结论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判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意外技术判定委员会申请判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意外技术判定委员会的判定结论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判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诉讼。 4.两方当事人对判定结论无争议的,能够就处置方案进行商量;商量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置。对该处置决定不服的,两方当事人能够在接到处置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置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处置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