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临时移动监控测速若符合以下规定,则不违法。【交警移动测速规定】:
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交警移动测速前200米应该设置“测速提示牌”,测速范围应该在提示牌后200米外到移动测速结束点或下一测速点。
②移动测速必须由相关执法人员(交警)执行,测速的时候必须由2位或者以上交警检测,车载移动测速必须装交警队专用巡逻车上测速。在保证不影响交通行驶环境的情况下,巡逻车应在移动测速范围内的开矿路边上进行,不能将测速仪放置在草堆里或者其他遮挡物后进行隐秘测速。扩展资料《湖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第十一条? 设置测速监控设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正在施工的路段、高速公路匝道不得测速;
(二)设置监控设备应在限速标志起始点500米至解除限速标志或下一限速标志之间,且测速区域应有显著参照物;
(三)普通公路同一限速路段30公里内不得重复设置测速监控设备,高速公路同一方向同一限速路段60公里内不得重复设置测速监控设备;
(四)在测速路段应当设立醒目的“前方测速”或“进入测速路段”等警示标志牌,但不需告知具体位置;
(五)学校、幼儿园限制时速30公里区域内测速只在上下学时段进行,其它时段不得实施测速。
(六)高速公路限制时速低于100公里的路段不得实施低速测速。实施低速测速的要有被测车辆的全景路面照片;
(七)实施测速一般不得在限制时速60公里以下的路段进行。确需测速的,应当提前15日向社会公布测速原因及理由。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后,应立即停止测速;
(八)当事人对执法设备提出质疑的,办案单位应出示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