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乡村地区,这种规则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五保户是指《乡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爱人,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要求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不能评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本领的;
(二)无劳动本领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限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国家对五保户在吃、穿、住、医、葬方面予以的生活照看和物质帮助。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低保户是指生活居于当地贫困线以下,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贴的家庭,也是不好的家庭所用.低保的要求:“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本领又不能评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低保户,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准则全部享受;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保障准则但有肯定收入的低保户,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准则差额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