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按交管局相关通知规定来退费的:
未参加科目一培训的;完成科目一考试后,由于培训机构的原因,60天内未安排学车人参加科目二培训的。退还全部培训费。
已完成科目一考试,因学车人个人原因未参加科目二培训的,退还扣除培训教材费、理科培训费及辅导材料费后的培训费;
已参加科目二培训,培训学时未超过科目二总学时三分之一且未超过培训期90天的,退还培训费的50;
完成科目二考试后,培训机构90天内仍不安排学车人参加科目三培训的,退还培训费的50。
《通知》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的三大项收费,包括培训费、代收费和选择性收费。
《通知》还规定,各培训机构应向学车人一次性收取全部费用,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据。培训期内,教学大纲及考试科目发生变化的,应遵循“老生老办法 新生新办法”的原则,不得再向学车人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