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还部分的,全国各大中院校退费的标准如下:
一、注册前休学者,免缴费;
二、注册后上课前退、休学者(正式开始上课日收件者适用本条),学费退还23,杂费(含实习实验费)及其余各费全部退还;
三、上课后未逾学期三分之一(依各校行事历计算,以下均同)而退、休学者,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及其余各费退还23;
四、上课后逾学期三分之一,未逾学期三分之二而退、休学者,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及其余各费退还13;
五、上课后逾学期三分之二而退、休学者,所缴各费均不退还。 具体情况是学校而定。可以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