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中的食品。对预包装食品实行强制性标签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预包装食品的强制性标签作出了具体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通过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消费者可以选择、判断食品,区别食品的特征;通过成分或者配料表来识别食品的内在质量及特殊效用;对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标注有助于消费者根据生产者的美誉度进行选择,出现问题的可以方便消费者联系;保质期可以反映食品的新鲜程度;产品标准代号是反映安全性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贮存条件可以提醒消费者在特定条件下贮存,防止食品变质;标注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有助于消费者了解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数量;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助于消费者查询,真正购买到放心食品;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四种核心营养素列为强制标示内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相关标准除核心营养素外,还对维生素和其他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成分和含量提出了要求,也应当在标签中予以标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标示内容豁免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