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申请;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面积70平方米以上);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社保部门鉴定意见);
4.社保、医保2年以上的缴费清单(缴费不能中断);
5.户籍证明;
6.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8.太仓市户籍准入登记计划生育审核意见书(申请人持原户籍市(县)、镇两级计生办盖章的《婚育情况证明》到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换领);
9.整户迁入的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