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根据当事人娃儿申请地分别,征收的具体准则,也是分别的:
1、当事人能够根据夫妻两方所在地的计生政策的限定,选择决定在哪一方交纳社会抚养费即可;
2、而且该项根据当事人的户籍性质、户口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乡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分别而有所差别;
3、具体的征收准则,当事人能够事先询问夫妻两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相关人员,以另一方的答复为准。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限定: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限定生育娃儿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限定交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准则,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乡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准则,结合当事人的事实上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限定生育娃儿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
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限定生育娃儿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限定解决:
(一)当事人的生育做法发生在其现寓居地的,由现寓居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寓居地的征收准则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做法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准则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做法发生时,其现寓居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做法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准则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