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有方面一切都搭理完毕!当谈到租店铺的时候问题来了!考虑到和店主(或承租此店的乙方)进行转让的话就要全部揽下现乙方与甲方的租赁合同(花费很大还有加上转让费更多花费)。所以没没想转让这样!一切准备好第三天拿钱去和店主签租合同,就在交钱时店主说钱不对。少了2万元的“转租费”一听2万的“转租费”我二丈和尚摸不到头。什么叫转租费。经店主说明就是他专修了的花费(潮洲土话叫喝茶费)听到这里我郁闷了当时傻了前天我俩在谈的时候只说了每个月1号交清房租给你其他花费我俩自己交,店主说没错。我还特意问了有“转让费”什么的吗!他当时说无。现在突然来了个“转租费”!我难道我租他的铺面还要转租费吗那岂不是和他人的转让费相同道理他人的只是多了一个全揽合同的协议。这样的所谓转租费合法吗租店面都要转租费我既不是转他的也不是接手他的生意只是租他的店面合法吗这样的转租费。连租店都要费懂这方面的专家请帮我解答下急急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