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职责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所拥有或管理的电梯在运行期间导致乘客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的经济赔偿职责。各种商店、办公楼、公司、旅馆、医院、学校等所有电梯的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人都能够根据需求进行投保,通常作为场所职责保险的附加内容予以扩展承保,也能够应客户要求设计专门的保险方案予以承保。按照用途分别,电梯能够分为乘客电梯、病房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货梯等。电梯作为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在投保人投保了财产基本险或财产综合保险后,仅仅得到了财产方面的保障,而因电梯运行中给他人导使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惹起的职责风险,则不能得到转移。电梯职责保险正是为了解除电梯所有者和乘梯人的后顾之忧而推出的保险产品。除通常性的法律外,《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限定实施细则力对生产公司和电梯的管理者应承受的职责进行了限定,成为确定其职责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