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的落户情况:从2008年1月20日起实施的昆明新户籍管理规则限定,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可先落户后择业,户口可落入专设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 昆明市新的户籍管理规则限定,在昆明市就业的,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用人单位与其依法签订1年以上固定时限劳动合同,并为其不间断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的,凭本人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可在专设的人力资源集体户落户。解决办法: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部分地区另加人事部门的户口准入手续,向当地人事或公安部门申请,多数单位集中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