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很多人咨询时会提到“能不能撤销已经办好的离婚”,这里先要厘清一个关键的法律常识,我国现行法律里根本没有“撤销离婚”这个专门程序,大家往往是把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情形搞混了。
要是你想取消已经办完的离婚登记,重新回到之前的婚姻状态,基本上只有一种特殊情况能实现。就是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本身不合法,比如不是夫妻俩亲自到场申请,提交的身份、离婚协议等材料全是造假的,这类婚姻登记机关操作出错的情况,才能通过走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路径,推翻之前的离婚登记结果。如果当初两人完全自愿、按正规流程办好的离婚,是没有任何办法撤销的,两人之后还想恢复婚姻关系,只能走正常的复婚登记流程。
还有不少人其实想问的是从源头否定婚姻关系本身,也就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可撤销婚姻,这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不是随便就能申请的。一类是结婚的时候其中一方是被胁迫的,完全不是出于自身自愿,被胁迫的那一方要在胁迫行为彻底终止、或者自己恢复人身自由的当天算起的一年之内,去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另一类是一方在婚前就得了重大疾病,却全程瞒着另一方,另一方在事后知道这件事,或者按常理本该发现这件事的当天算起一年之内,可以去向法院申请撤销这段婚姻。除了这两种情况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关系的合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