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后都拿什么
[律师回复] 不少人拿到离婚判决书后,常会漏领关键材料,后续办事才发现卡了流程。正式离婚判决下达后,你要优先拿到两份核心法定文书。一份是加盖法院公章的民事判决书,里面白纸黑字写清了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孩子跟着哪一方生活、另一方该给多少抚养费用,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划分,共同债务各自要承担多少比例,所有和离婚相关的权利义务边界全部清晰划定,这是所有后续相关操作的最根本法定依据。另一份是离婚判决生效证明,很多人不知道这份材料的作用,离婚判决书本身不会自带生效时间标注,这份由法院单独出具的证明,就能直接说明这份判决已经具备法律效力,后续你去办再婚登记、单独办理房产过户、迁移子女户口这些事项的时候,相关部门都会要求你出示这份证明,领这两份材料的时候,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初立案时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就可以现场办理。
如果你的离婚案件走的是一审流程,拿到判决书的十五天上诉期里,只要双方都没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申请,等十五天的期限过去,一审判决就正式生效,你就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开出生效证明。要是这期间任意一方提出上诉,整个一审判决就暂时不具备法律效力,你得等二审法院走完审理流程,拿到二审出具的终审判决书,这份文书从你领取的当天就直接生效,不需要再额外开具生效证明,直接带着终审判决书就能办各类相关手续。
要是离婚判决里约定该履行义务的一方拖着不肯办事,比如迟迟不肯按约定转付抚养费,不肯配合另一方办理共有房产的过户手续,你不用反复和对方耗着协商,直接整理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和生效证明,本人的身份证明,你掌握的对方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材料,直接提交给法院执行局提交立案申请,通过官方的强制执行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