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件事情想咨询一下,
是这样的:
公司这边要求50岁就要重新签返聘合同。
我是06年的11月份入职链家,到今年为止在链家工作18年,
但是链家给我交的社保是14年9个个月,医保是14年8个月;
现在公司的HR催着我要签返聘合同.
嗯,这种情况我是去劳动仲裁,还是去社保局?要求他补偿我的社保和医保。
[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情况,您应该首先向社保局提出申请,要求补缴缺失的社保和医保。如果社保局无法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关系确认及社保补缴的问题。
分析
您的情况涉及到两个主要问题:社保补缴和返聘合同的签订。
首先,关于社保补缴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因此,您应该首先向社保局提出补缴社保和医保的申请。
其次,关于返聘合同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原则上劳动合同终止。如果继续工作,通常是以劳务合同的形式继续合作。但是,如果您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用人单位要求签订返聘合同,这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的要求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综上所述,您应该首先向社保局提出补缴社保和医保的申请,如果社保局无法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关系确认及社保补缴的问题。同时,关于返聘合同的签订,如果您认为有必要,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