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中房屋估价鉴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在房屋纠纷中,如果希望更准确地进行房屋估价鉴定,对于有较多可比实例的房屋,可主动提供类似房屋近期成交信息,协助鉴定机构采用市场比较法。
(二)若房屋属于有收益或潜在收益类型,提前梳理房屋收益相关材料,方便鉴定机构运用收益法确定价值。
(三)针对特殊房产或新开发建设房屋,提供房屋建设成本等资料,便于成本法鉴定。
(四)对于待开发房地产,提供规划、预算等相关信息,辅助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此规定保障在房屋纠纷中,各方对房屋估价鉴定等专门性问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