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协议不合适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离婚冷静期内觉得离婚协议不合适,有两种情形和对应的处理办法。
要是双方都觉得协议不合适,那可以一起重新商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问题。等商量出了新结果,就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然后重新签一份。等离婚冷静期结束,带上这份新签的协议书,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
要是只有一方觉得协议不合适,不想按原来的协议办离婚登记,也有两个办法可选。一是主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按照法律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去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还得亲自填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二是,如果双方没办法就离婚的事儿达成一致,坚持要离的那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让法院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离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