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的担保期间是多久
[律师回复] (一)明确连带担保期间确定规则。有约定按约定期间执行,没约定则担保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特殊约定的处理。若约定的担保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按无约定处理,担保期间为六个月;若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视为约定不明,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要及时行权。在担保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避免保证人不再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