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另一方能否进房接走孩子
[律师回复] (一)正常情况下,拥有探望权的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有权进房接走孩子。要严格遵守离婚时明确的书面约定或法院判决的探望具体方式来执行。
(二)若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认为对方接走孩子会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比如对方有吸毒、暴力倾向等,需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中止对方的探望权。
(三)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情况属实,会裁定中止探望权;当不利于孩子的情形消失后,拥有探望权的一方可恢复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