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期过了可以追究之前的侵权责任吗
[律师回复] 著作权保护期过了,并不意味着保护期内发生的侵权行为就可以一笔勾销,权利人依然能够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著作权有两大部分,人身权和财产权。像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些人身权利,是没有保护期限限制的,会一直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财产权和发表权则有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到了,作品就进入公有领域,大家都能使用。
要是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发生了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追究侵权责任是有时间限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侵权人是谁的那天开始算。只要在这三年里,就算著作权保护期过了,权利人也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消除不好的影响、赔礼道歉,还能要求赔偿损失。
但如果超过了三年才去起诉,而对方又拿诉讼时效来抗辩,那权利人可能就没办法胜诉了。
所以,大家要是发现自己的著作权在保护期内被侵犯了,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采取行动,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