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表现有什么
[律师回复] 结论: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主要分为出资义务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类。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出资的义务。出资义务不履行是股东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包括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拒绝出资是股东有能力却明示拒绝;不能出资是因非货币财产毁损灭失无法出资;虚假出资是表面出资实际未出;抽逃出资是公司成立后暗中撤回出资。不适当履行是出资义务履行不当,涵盖迟延出资、出资不足、出资不实和瑕疵出资。迟延出资是未按规定时间出资;出资不足是出资财产实际价值低于章程定价;出资不实是实际价值与评估价值不符;瑕疵出资是出资财产存在权利或物的瑕疵。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若遇到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