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肋骨骨折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及主体
- 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要注意申请时间,得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及时获得相应的认定和后续赔偿。
- 用人单位有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的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按规定申请,在这个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就得由用人单位自己来负担。所以用人单位要积极履行这个义务,避免承担额外的费用。
(二)劳动能力鉴定及伤残等级确定
- 一旦认定为工伤,接下来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一步很关键,它能确定职工的伤残等级,为后续的赔偿提供依据。
(三)赔偿项目、金额及责任承担
- 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项目与金额,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如果有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这些赔偿费用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全部赔偿费用都得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这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保险费的一种约束,也是为了保障职工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