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表明无财产要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1、两人在民政局办完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的前提下,当初签下的写明双方没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的协议,对彼此都有实打实的约束效力,正常情况下谁都不能事后反悔,跳出来要求分割之前已经约定不存在的婚内共有资产。要是签协议的时候,其中一方是被对方刻意编造的虚假信息蒙骗,或是被用恶劣手段逼迫着写下无财产相关内容,权益受损的那一方可以在法律划定的时限内,带着相关证据到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把之前不公平的约定撤销,重新梳理分割相关财产。
2、办完离婚手续后才发现对方在两人还没离婚的那段时间里,偷偷把本属于两人共有的财产藏起来、转到别人账户下,或是干脆直接低价卖掉、故意损坏,大手大脚乱花掉超出日常开支的共有资产,甚至捏造出根本不存在的婚内欠款试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发现这些行为的一方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被恶意处置的共同财产,这个维权的有效时间从发现对方这类不当行为的当天开始计算,总共是三年。
3、还有不少人是当初签协议的时候没上心,两人都漏算了部分婚内取得的共有资产,这部分财产从头到尾都没出现在离婚协议的内容里,后续任意一方都可以到法院提交相关财产的证明材料,申请对这部分遗漏的资产单独做分割,法院核实清楚这些财产确实属于两人婚内共有的范畴,就会按照法律规则完成分割处置。
从业过程中接触过不少这类事后追责的纠纷,大多是当初签协议图省事,随便勾了无财产的选项埋下的隐患。现在越来越多婚姻法律服务的从业者会引导当事人,哪怕确实没有大额共有资产需要分割,也尽量在协议里把双方确认过的资产核查范围明确标注清楚,尽可能压缩后续出现恶意藏财产的操作空间,这类细化协议内容的服务方向,也会成为未来家事法律服务里很重要的一个细分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