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东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用于经营一家小型咖啡店。在租赁期间,由于所在区域规划调整,市政部门开始在店铺门前进行大规模道路施工,导致店铺门口被围挡,顾客难以进入,生意一落千丈。我认为这严重影响了我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与房东协商减免部分租金,但房东拒绝。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有权要求房东减免租金?
[律师回复] 在这种情况下,你有权要求房东减免租金,理由如下:
基于公平原则
虽然你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可预见的市政道路施工情况,导致店铺经营受到严重影响,顾客难以进入,生意大幅下滑,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对你显失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你可以基于公平原则向房东提出减免租金的请求。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你租赁该房屋的目的是经营咖啡店,而道路施工致使店铺门口被围挡,顾客无法正常进入,这已经严重影响了你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使得你签订合同的目的难以实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虽然市政道路施工不属于不可抗力,但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对你的经营产生了重大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的效果,你可以据此与房东协商变更合同,要求减免租金。
参考类似案例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有许多类似因市政施工影响商铺经营,租户要求减免租金的案例,法院会综合考虑施工对经营的影响程度、施工持续时间等因素,判决房东适当减免租户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