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是否可进行申诉
[律师回复] (一)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若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仲裁委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三)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有实体申诉需求,可向法院另行起诉,但要符合起诉条件,比如存在新事实新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等。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