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20天是不是可以离婚
[律师回复]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一项重要规定,这个冷静期是30天,而不是20天。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且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这30天就是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要是有一方后悔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去的时候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等冷静期过了,在接下来的30天内,夫妻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要是符合离婚条件,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所以只过20天,还在离婚冷静期内,是没办法完成离婚登记的。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离婚,一定要清楚离婚冷静期的时间规定。在冷静期内好好思考,确定是否真的要离婚。要是决定离,冷静期过了后记得及时一起去申请领离婚证,别错过时间,不然可能又得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