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的规定
[律师回复] (一)如果是执法人员,在执行监视居住时,首先要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固定住处,按规定选择合适执行地点,绝不能在羁押场所、专门办案场所执行。
(二)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外,务必在规定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其家属。
(三)作为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能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