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还能出门吗
[律师回复] (一)被监视居住人要时刻牢记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擅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场所,也不能随意会见他人或通信,这是基本要求。
(二)一定要保证在传讯时能及时到案,这体现对司法程序的配合。
(三)不能干扰证人作证,也不能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这些破坏司法公正的行为。
(四)主动将护照等相关证件交给执行机关保存。
(五)要是真有像就医这类正当紧急情况需出门,赶紧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获批后再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