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羁押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审判阶段羁押期限依不同程序和情形而定。一审公诉案件通常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可能判死刑、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需再延长则报最高法院批准。
1.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三年的,可延至一个半月。
2.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受理后十日内审结,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一年的,可延至十五日。
3.二审案件应在两个月内审结,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省级高级法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两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报最高法院批准。
为保障司法效率和当事人权益,法院应严格遵守羁押期限规定,遇需延长情况及时依规审批,避免超期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