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没收到起诉状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很多人第一次上法庭容易遇到突发状况,比如坐进原告被告席,才发现自己从头到尾没收到过对方的起诉状副本,连对方告自己什么、有什么诉求都完全不清楚,稀里糊涂要直接开庭答辩。这时候不要慌,也别硬着头皮跟着流程走,可以当庭直接向审理案件的法官说明情况,主动申请查阅法院这边留存的全部送达记录,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配套材料的送达凭证,先把实际送达的真实情况核实清楚。
我国民事诉讼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被告的法定答辩期限是从拿到起诉状副本的当天起算十五天。要是最终核实下来,法院确实没有依法完成有效送达,你完全可以当庭向法庭主张要求足额的法定答辩期,法庭必须予以准许,不能直接就案件开展实体审理,更不能随意剥夺你法定的诉讼权利。
要是法院没走完合法送达流程就强行推进庭审,本身就属于程序违法范畴。你可以全程留存好相关的庭审记录,庭审结束后向本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上一级法院如实反映相关情况。要是一审已经作出实体判决,你完全可以把该程序问题作为上诉的核心理由提交,只要能证明你因为没拿到起诉状副本没能充分行使自身诉讼权利,二审大概率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理。
平时大家要留意,法院现在常用的电子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都有法定的生效标准,比如同住成年家属签收、邮件被退回的当日都可能被视为送达完成。要是查到送达流程完全合法,只是自己因为换地址漏看短信等原因没实际拿到材料,也不用纠结之前的疏漏,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法官补领全部诉讼材料,按照法官重新指定的期限准备应诉即可,千万别直接缺席庭审,不然很可能因为主动放弃诉讼权利拿到完全不利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