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从2022年开始在公司工作,缴纳了七八个月的保险,公司发不出工资,保险断交,于是我2024年进行了仲裁。仲裁后,我请假在家待岗,没有任何打卡记录工资流水和工作交流。2025年怀孕,因为公司不给我补缴医保,于是我自行垫付交了医保。这样是否构成骗保?现在医保处因为我2024年仲裁在家待岗,并没有真正劳动,虽然劳动关系还在公司,但以和公司无真实劳动关系为理由,拒绝发放劳动津贴,并且追回已报销的医疗费用。这种情况,我可以继续向医保处申请发放津贴吗?可以拒绝追回已报销的医疗费用吗?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从法律角度讲,劳动关系的存在是享受医保待遇的重要前提,即使你在家待岗,只要劳动关系未解除,理论上仍应享受相应权益。但医保处以无真实劳动为由拒绝发放津贴并追回费用,也有其考量。你可以尝试与医保处进一步沟通,提供劳动关系存续的证明,如仲裁结果等,争取合理权益。同时,对于已报销的费用,如果确实符合当时政策,应据理力争。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