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伤人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遇到刑事拘留期间有人受伤的情况,先别着急笼统追责,得先把伤人的场景分开判断,不同情况对应的责任和处理方式完全不一样。
如果是负责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用刑讯逼供的手段,把被拘留人弄伤了,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逼供的人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逼供行为直接导致对方伤残甚至死亡,不会只定刑讯逼供的轻罪,会直接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标准从重判处。受伤的被拘留人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主张自己的医疗费、护理费这些实际产生的损失,这一点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合法权益。
要是伤害来自同一个看守所里的其他被拘留人员,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按看守所管理的相关条例,看管民警发现互殴行为的第一时间必须上前制止,先安排受伤的人送去医疗机构救治。之后公安会对动手打人的那一方单独做伤情鉴定,如果伤者达到了轻伤及以上的程度,动手者就会被追加认定故意伤害罪,和他原本涉及的前一个罪名做数罪并罚。要是伤情较轻不构成犯罪,也会对打人者作出对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碰到这类情况,家属可以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律师可以去看守所会见被关押的当事人,完整了解事件的实际经过,也能直接对接办案的公安机关核实伤人的具体原因,帮当事人一步步跟进主张应得的合法权利,不用自己盲目跑流程耗费时间精力。